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《湖北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》的通知

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财政局,省直各有关部门,大型企事业单位:

现将《湖北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附件:湖北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

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     湖北省财政厅

2025年10月9日

(此件主动公开)

(联系单位: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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