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林区财政局,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强国战略,加快我省高端会计人才队伍建设,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根据《省财政厅关于印发<湖北省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(2026-2030年)>的通知》(鄂财会发[2026]27号),决定启动湖北省第十期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选拔范围
中央在鄂企业(单位)、省内大中型企业、行政事业单位、会计师事务所和会计教学科研单位。
二、选拔对象
(一)中央在鄂一、二、三级企业、上市公司、省属大中型一、二级企业和市州地方重点企业总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;
(二)行政事业单位分管财会部门负责人、财会部门负责人或副职;
(三)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后备人才;
(四)在鄂高校或科研单位从事会计教学工作或会计科研工作,具有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。
三、选拔条件
(一)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政治立场坚定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诚实守信;
(二)具有本科以上学历,累计从事财会工作5年以上(含5年),年龄不超过45周岁,身体健康,具有充足时间和精力参加学习;
(三)所在单位为企业类、事业类的,应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(含通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,成绩在有效期内)或注册会计师资格;
(四)所在单位为会计师事务所的,应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并执业5年以上(含5年);
(五)工作业绩突出,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、理论研究能力;
(六)参加湖北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并按时完成近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;
(七)已参加过财政部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的,不再参加此次选拔培养;
(八)最近5年内因执业活动违法、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,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,不得参加选拔。本人所在单位最近5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,且与本人执业活动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,不得参加选拔。
四、选拔程序
(一)材料的申报和受理
1.申报参加省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的人员,应按要求如实填报《湖北省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申请表》(附件1),同时提交表中所填列事项对应的佐证材料。全部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,纸质及电子版本一并报送(邮箱:kjc5062022@163.com)。材料的受理由各市州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具体组织,中央和省属在汉单位、省直部门、会计师事务所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湖北省会计考办受理,中央和省属在其他市州的单位按属地原则,由所在市、州、直管市、林区财政部门负责受理并汇总后报送省会计考办(附件2)。
2.受理时间:2026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(工作日8:30-12:00,14:00-17:30)。
3.受理地点: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5附46号 湖北省会计考办,电话:027-87313587。
(二)选拔考试
1.笔试。省财政厅委托培养基地组织试题的命制和阅卷工作,笔试为闭卷考试,笔试范围包括时事政治、企业会计准则制度、财税改革、管理会计应用、内部控制和前沿知识等。
2.资料评分。省财政厅组织有关专家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,根据笔试成绩和申报材料评分情况,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,并在省财政厅官网予以公布。
3.面试。省财政厅委托培养基地统一组织命题,并组织专家对面试人员进行综合量化评分。面试为结构化面试,主要考察专业素养、知识结构、政策把握能力、组织协调能力、沟通应变能力等。
(三)确定人选
根据笔试、面试、资料评分综合成绩,统筹考虑行政区划、行业分布、单位规模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,11月中旬拟定培养人选,公示无异议后书面通知入选个人及所在单位。
(四)考试时间和地点
1.笔试时间。拟于10月下旬举行。
2.面试时间。拟于11月上旬举行。
笔试和面试考场均设在武汉市,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五、培养管理
(一)培养周期。湖北省高端会计人才(第十期)培养周期为3年,原则上每年分次安排集中培训,共15天,3年累计不少于45天。具体时间省财政厅另行通知。
(二)培养方式。入选人员由省财政厅委托培养基地进行培养,实行集中授课、现场教学、移动课堂、跟踪管理和学术指导相结合的多层次培养方式。
(三)日常管理。根据学员在整个培养周期中的综合表现,以量化指标为依据,进行全过程跟踪和管理,实施淘汰机制。学习期满,经考核合格的,由省财政厅颁发“湖北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毕业证书”。
(四)培养费用。坚持落实过紧日子要求,建立财政、用人单位、培养对象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。选拔与培养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厅承担,学员的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,伙食费学员自理,所在单位可按标准给予补助。
六、其他事项
各市州财政部门、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省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,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,充分挖掘财会人才资源,广泛动员财会人员积极参与申报,重点鼓励优秀基层财会人员踊跃参选,拓宽人才遴选渠道。严格压实本地区、本单位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主体责任,指定专人负责材料审核,按时报送相关表格,各地参加考试选拔的申报人数不作限制。
在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情况,请及时向省财政厅会计处反映。咨询电话:027-67818762。
附件:1.湖北省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申请表
2.湖北省高端会计人才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
湖北省财政厅
2026年9月3日
相关附件:
附件1.湖北省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申请表.doc
附件2.湖北省高端会计人才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.doc
附件2.湖北省高端会计人才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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